盜墓團伙內訌失敗致死,盜墓行規為何一定是“父在上,兒在下”?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敖漢旗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則奇葩盜墓案件。
說實話看到這個新聞,震驚之余其實還有點忍俊不禁,也真的得感謝他們的“不專業”,才讓國寶逃過一劫。其實盜墓之風古已有之,且到如今也屢禁不止,我們就簡單來聊聊盜墓團隊內部的那些事。
(相關資料圖)
一、團隊構成
就盜墓者而言,干的是黑活,那么找什么人合作就至關重要。一般來說,這個團隊規模不會太大,畢竟人多嘴雜,容易泄露風聲。一個現代的盜墓團伙,其成員一般在三到四人,不會三人以下,也不大可能超過五人。
這幾個人各有分工,其中大致又分為"掌眼”、"支鍋〞、〝腿子"、“下苦"四個不同的等級。
“掌眼"具有探尋古墓和鑒別文物的能力,負責策劃、組織,鑒別和出售到手的文物。
"支鍋"負責盜墓前期投入的資金、設備,以及后期工人的工資。
"腿子〞是盜墓活動中的技術工人,掌握爆破等專業技術。
“下苦"則是千活的主力,要掄鏟探眼,打洞開坑,收入卻最低。
那么,這個盜墓小團體是怎么組成的呢?一般來說有三種形式。
第一種:叫作“碰伙”,簡單理解就是臨時拉起來的隊伍,事情結束了就一拍兩散,不具備穩定性。這種臨時性的盜墓團伙一般不具備專業手段,屬于臨時起意性質,比如新聞中的這幾位,連團隊分工都沒做好,居然還搞什么內訌。
第二種,叫作“組伙”,其實就是有一兩個經驗豐富的盜墓者頭目,挑選合適的團隊成員進行盜掘活動。一般是頭領負責找墓,其余人按照出力大小最后分贓,一般來說,這些臨時工只能拿到相當于工錢的小部分錢財,大頭在頭領那。
第三種,叫作“拉伙”,這個就成氣候了,不再是前兩者的小打小鬧,因為背后有出資人的緣故,其專業程度以及設備先進都可想而知。這種團伙內部,人員基本比較固定,技術手段也比較成熟,因此一般多針對帝王將相等大型里陵墓下手。
二、盜墓行規
據說,盜墓有個行規,即【在上拉繩必是父,在下盜寶必是兒】,為啥會這樣?
我們想象一下,盜墓賊打一個洞,一人下去取珠寶玉器,一人上面用繩子系上來,經常會發生了拉繩人見財起意拋棄下面同伙而去的事。于是后來這種盜墓行為就演變為盜墓團伙以父子居多,雖然也發生了兒子扔下墓里親爹的事,但是卻幾乎沒有把兒子留在墓里不拉上來的老子。
于是,盜墓行規固定為——父子盜墓時,父在上,兒在下。
由此行規,再未發生盜墓死于墓中之事。
其實這個問題用利益導向就可以思考明白,感情也不例外,羅翔說人性的時候也提過盜墓行業定下的這個規矩,如果父子上陣出墓的時候一定要讓父親先出來,因為為了爭奪錢財害孩子的人很少,但害上一輩人的很多。
為什么人們的愛總是向下的呢?因為本質愛孩子就是愛自己,愛自己未來的希望,愛自己與世界可以延續下去的聯結。這也就很好地解釋了為何盜墓上陣父子兵的根本原因所在。
最后,珍愛生命,遠離盜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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