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確定了!惠州官宣:9月1日起“認房不認貸”
就在剛剛,繼廣州、深圳等地齊出新政后,作為粵港澳大灣區的重要節點城市,惠州迅速跟進落實“認房不認貸”。
8月31日,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關于優化惠州市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購房居民家庭成員名下無房即按首套住房信貸政策執行,“認房不認貸”政策在正式落地惠州市場。
通知顯示,為更好滿足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優化調控政策,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 中國人民銀行 金融監管總局關于優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建房〔2023〕52號)要求,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惠州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實現優化。
(資料圖片)
新政指出,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當地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這也意味著“認房不認貸”措施在惠州正式落地,切實為剛需置業群體提供助力。
具體到優惠成色,記者從中國人民銀行惠州市分行了解到,在新政前,惠州執行的貸款政策為“認房認貸”,這也意味著購房市民名下無論是否有房,或者房貸是否結清,只要有過貸款記錄,都算二套,首付比例為四成及以上。隨著新政策的施行,只要名下無房則都將按照首套住房執行房貸政策執行,首付比例可低至兩成。
“只認名下房產套數,貸款記錄則不再做限制,這對于改善型的剛需市民購房將是福音,為市民改善居住需求提供有力的幫扶,為市場注入活力。”惠州市房地產行業資深人士、富辰集團總經理王永祝介紹,通過新政的實施,滿足條件的購房市民首付成本將大幅降低、信貸利率也大幅降低,這也將有效地釋放市民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動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據悉,通知將于9月1日0時起施行。在實施前已完成商品房買賣合同或房地產買賣合同網簽的,個人住房信貸政策按原規定執行。
名詞解釋:認房不認貸
認房不認貸,即不論是否曾經有過貸款,只要目前名下沒有房產,均可以按首套按揭貸款享受首付比例和利率優惠。
南方+記者 張峰
通訊員 羅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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