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書記酒后打砸夜宵攤,互毆還是尋釁滋事?
(資料圖)
據新京報報道,近日,網傳四川樂山某鎮街道社區黨委書記何某,酒后與夜宵攤老板娘起爭執,并帶人砸夜宵攤,雙方都受了傷。攤主稱,何某當晚耍酒瘋,后雙方升級為肢體沖突。何某稱," 記得自己沒打人,其他記不起來。" 官方回應,正在處置。
正觀視評:
酒后鬧事比較常見,讓此事引發關注的主要是當事人為一名社區書記。
有幾個問題有待明確:該夜宵攤是否在何某管轄社區范圍內?何某究竟是否打人?何某與其同行人員是什么關系?
就目前的信息,何某的行為已涉嫌違法。據網傳視頻,他叫同行人員 " 把(店家)鍋給砸了 ",同行人員照辦。按店家的說法,何某酒后無理取鬧,先說碰門上衣服臟了讓賠錢,后說店家態度不好要投訴,還把熱豆腐腦潑人身上。顯然,是酒后鬧事,也是尋釁滋事了。
何某說自己頭部受傷縫針,還在醫院。視頻監控因為一部分是發生在屋內,沒有記錄下來。顯然,店家也是回擊了。現在公安部門也已經立案調查。
只是,但愿不要變成了互毆。因為很明顯,是這個社區書記酒后鬧事,畫面中是直接砸;而且同行的,不知道是不是都是醉酒;竟然不是勸阻,而是打砸。如果要求店家罵不還口,打不還手,那也是強人所難。
而且如果最終認定是互毆,那不只是傷害店家——以后遇到類似的尋釁滋事,還敢不敢去保護自己?同時,也會在輿論上留下口實。要知道,還手了,就是互毆,這是一個梗,也是民意不滿一些處理的表達。
還有就是,一個社區書記,竟然如此飛揚跋扈。這到底是酒后不能自我控制,還是人一貫如此,抑或是社區書記的名頭和權力之下,養成的習慣?更值得追問。
如果社區書記都像何某這樣跟群眾打交道,那百姓怎么敢把事情托付給他?對于何某的處理,應該依法從重從嚴,對基層人員起到震懾作用,給百姓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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