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費的計算基數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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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費的計算基數是什么意思
加班費的計算基數的意思指計算加班費,所應確定的最基本工資數額。
《勞動法》規定加班費的計算基數按照以下順序,共有三種確定方式:
1.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準高于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準確定。
2.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按以上原則計算的假期工資基數均不得低于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公司加班費不給怎么辦
公司不給加班費可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條的規定處理,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調解,達成調解協議。
找法網提醒您,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主張加班費的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
主張加班費的勞動爭議適用仲裁前置,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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