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院駁回訴訟請求后,還可以再起訴嗎
被法院駁回訴訟請求后,還可以再起訴嗎
被法院駁回訴訟請求后,還可以再起訴,法院在立案后認為起訴有不符合條件的,會作出駁回起訴的裁定。與不予受理的裁定相同,當事人也可以就駁回起訴的裁定上訴或重新起訴。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第一百二十三條的規定,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的訴權,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受理并立案,對于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
第一百四二條規定:“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訴的,如果符合起訴條件,人民法院應予受理”,依此規定,符合受理條件的,法院應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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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回起訴的案子法院是否退訴訟費
駁回起訴的案子法院退訴訟費。找法網提醒您,法院如果裁定駁回當事人的起訴請求,會在裁定書生效后的十五日內退還給當事人。如果當事人不服駁回起訴決定的,可以提起上訴。
三、被法院駁回起訴的情形有哪些
被法院駁回起訴的情形:
1.原告自身缺乏訴訟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2.原告不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當事人;
3.沒有明確的被告;
4.無具體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
5.不屬人民法院主管工作的范圍;
6.判決、裁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其按申訴處理后當事人拒絕的;
7.按照法律規定,當事人不得在一定期限內起訴的案件,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起訴的;
8.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6個月內又起訴的;
9.屬于行政訴訟范圍的;
10.雙方當事人之間有仲裁協議、約定仲裁的,應向原告告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仍不撤訴的;
11.未經勞動仲裁的勞動爭議案件或雖經勞動仲裁但不屬于人民法院受理的勞動爭議;
12.二審程序審理中認為依法不應由人民法院審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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