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水劍丨維權到作者頭上 視覺中國這次“誤會”大了
(資料圖片)
維權到作者頭上 視覺中國這次“誤會”大了
□濰坊融媒評論員 邵光耀
據瀟湘晨報報道,8月15日,“自己拍的照片被視覺中國告侵權”這一話題登上微博熱搜。攝影師戴建峰在社交平臺發文稱,視覺中國稱其公眾號侵權使用了173張照片,需要他賠償8萬多元。然而,這些所謂的“侵權照片”卻是戴建峰自己拍攝的照片。此后,視覺中國在其官網上作出回應,稱擁有對包括涉事相關圖片在內的完整的銷售權利,是一個“誤會”。8月16日,戴建峰再次發文,表示視覺中國無權銷售他的作品,也沒有他的作品的任何版權,“這里沒有誤會”。
視覺中國,怎么也不會想到這次又踢在了“鐵板”上。他們將原創作者的照片打上水印,就說是他們的圖片。原創作者在公眾號上使用自己的照片,被視覺中國索賠8萬多元。視覺中國隨后回應稱是一個“誤會”。
相關資料顯示,視覺中國是一家國際知名的以“視覺內容”為核心的互聯網科技文創公司。然而他們不專心做內容,卻打著反侵權的名號,賺得盆滿缽滿,吃相難看。難怪有網友說,還沒被視覺中國告過,就說明你做得不夠大。
視覺中國成為眾矢之的,也不是一次兩次了,許多網友說,新媒體人苦視覺中國久矣。早在2019年,視覺中國曾遭到共青團中央官微對其擁有國徽、國旗圖片版權的質疑:“國旗、國徽的版權也是貴公司的?”不僅如此,“黑洞”照片出來后,視覺中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將其標了版權,也把自己推上了風口浪尖。
誠然,增強版權保護意識,拿起法律武器維護版權,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體現,已在社會上形成廣泛共識。但是,有些企業以維權之名行侵權之實,未經授權,卻拿著原創者的照片加以狀告,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作為一家互聯網公司,理應承擔社會責任,為大眾提供規范、有價值、高水準的作品,認真維護好原創者的權益,而不應把“侵權”掛在嘴上,把不分青紅皂白的狀告落實在行動上;應該做好主業和內容,而不是走旁門左道。畢竟互聯網是有記憶的,出來混也遲早是要還的。
有關部門也應該盯緊這些不思悔改的企業,防止他們鉆法律空子,行侵害之實。廣大原創者一旦發現被侵權,也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跟這些侵害版權的行為硬剛到底,以堵住他們貪婪的嘴。
責任編輯:毓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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