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管之殤,敲響了警鐘!
作者|梳子姐
【資料圖】
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提起城管肯定沒好事。
8月16日早晨,在天津寧河區蘆臺街道方舟公園早市發生一起沖突,3名城管被1名賣蝦的小販捅傷。
持刀傷人,違法犯罪,小販的行為肯定不對,可是網上評論區里卻是一邊倒地“冷若冰霜”,不少人關心“攤主有沒有受傷”,少有對城管同情憐憫的。
出現這種情況一點也不意外,城管的職業聲譽早就被他們自己敗壞得蕩然無存了,在老百姓心中幾斤幾兩他們應該有自知之明。
關于城管與小販之間沖突,有兩個比較經典的案例,一是崔英杰案,二是夏俊峰案。
2006年8月11日下午,崔英杰在中關村路邊賣燒腸,三輪車被城管扣押抬上執法車,他持小刀將城管副隊長李志強刺傷逃走,后李志強不治身亡。
崔英杰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2012年減為有期徒刑十八年。
2009年5月16日,下崗工人夏俊峰與妻子在沈陽五愛市場擺攤,被城管執法人員帶到沈河分局濱河勤務室接受處罰,在勤務室內夏俊峰與執法人員發生爭執,刺死兩人、重傷一人后逃跑。
2013年9月25日,夏俊峰被依法執行注射死刑。10月1日夏俊峰下葬,網友為其撰寫數百條挽聯,家人挑選一條主挽聯“秋涼夏已逝,冬酷春未來;月黑峰獨俊,到時花自開。”
這兩件事之所以引起轟動,一方面因為涉及人命大案,更重要的是拷問法治、人心、良知和道義。
僅僅因為擺攤問題,就讓城管和小販發生沖突進而付出生命代價,讓他們的家庭陷入無底深淵,這樣管理社會究竟有什么意義?
法庭上,崔英杰辯護律師的話發人深省:
販夫走卒、引車賣漿,是古已有之的正當職業。我的當事人來到城市,被生活所迫,從事這樣一份卑微貧賤的工作,生活窘困,收入微薄。但他始終善良純樸,無論這個社會怎樣傷害他,他沒有偷盜沒有搶劫,沒有以傷害他人的方式生存。
我在法庭上莊嚴地向各位發問,當一個人賴以謀生的飯碗被打碎,被逼上走投無路的絕境,將心比心,你們會不會比我的當事人更加冷靜和忍耐?
十多年過去了,這個問題一直沒有答案,城市管理似乎也并沒有吸取教訓,實現大的進步。
通報中講,天津寧河這起案件中傷者年齡為60歲,而城管隊員早晨5點就上崗提醒小販不要占道經營,他們都是為了工作和生存,沒有誰是容易的。
很多人同情小販,其實城管隊員也就是穿著制服的臨時工,脫掉那身衣服與小商小販沒什么區別。
表面上看城管高高在上管理著商販,實際他們同為底層人,是彼此較勁,相互為難的關系。
以底層人為難底層人作代價換來城市的體面,并不是我們想看到的景象。
胡錫進認為,疫情三年特殊時期,加強管制成為對抗疫情的臨時制勝舉措,現在疫情結束后,社會急需恢復以法治為基礎的寬松常態。
好的社會管理應該著眼于怎樣化解矛盾而不是加劇矛盾,怎樣解決問題順暢人心而不是制造矛盾有意添堵,怎樣優化服務各得其所而不是弄權逞威打壓鉗制。
打打殺殺對誰都沒有好處,寬松應是和諧社會的常態。
天津城管之殤敲響了警鐘,以人為本、和諧發展仍然任重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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