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 | “公開聽證+公開答復”化矛盾贏民心
來源 | 松江檢察
握手言和
(資料圖)
8月17日下午,松江區檢察院12309檢察服務中心里來了一對劍拔弩張的當事人,但當他們離開時,雙方卻相互致意,握手言和。這是怎么一回事呢?
案情回顧
2018年,當事人吳某和孔某合伙成立了一家公司,但是公司的資金賬戶存在公私混用的情況,后因經營不善造成虧損,致使吳某懷疑孔某有挪用資金的嫌疑。
吳某于2022年9月向公安機關報案,稱孔某涉嫌挪用資金罪,但經偵查,公安機關認為本案沒有犯罪事實,遂作出不予立案決定。吳某不服,向松江區檢察院提出立案監督。
公開聽證強化監督工作
由于該案當事人投資虧損,情緒激動,松江檢察院立即啟動領導包案并安排資深檢察官辦理該案。經前期調查核實,6月14日,就該案的處理,松江區檢察院舉行公開聽證會。
三名聽證員認為,本案現有證據難以證實孔某的行為構成挪用資金罪,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并無不當。但是為了解開當事人心結,建議公安機關圍繞當事人提出的幾個問題,繼續開展偵查,給當事人一個閉環的結論。
檢察機關采納了聽證員的建議,要求公安機關開展偵查。經偵查,公安機關收集證據,進一步證實孔某的行為不構成犯罪。
公開答復促進矛盾化解
為貫徹以人民為中心,進一步深化檢務公開,提升檢察機關司法公信力,實現案結事了人和,松江區檢察院舉行立案監督審查結論公開答復會。為保證公平公正公開,松江區檢察院還邀請了三名人民監督員和被控告人及其律師一起參加答復會。
在公開答復會上,承辦檢察官對本案事實證據以及適用法律作了詳細解釋,闡明了檢察機關維持公安機關不予立案決定的理由,并結合雙方的情況,動之以情,曉之以理,開展釋法說理,控告人最終也認可了松江區檢察院的立案監督審查結論,雙方當場達成諒解,并簽署協議,化干戈為玉帛。
人民監督員有話說
王耀:檢察院通過公開聽證、公開答復,確保了檢察權在陽光下運用,意義重大深遠。
保曙琳:通過檢察院的監督和公開答復,使得當事人當場認可公安機關的不立案決定,雙方達成和解協議,體現了檢察院對于社會的信用建設是非常重視的。
厲翠蘭:通過這次公開答復,看到雙方當事人簽署和解協議,深刻感覺到了檢察院陽光辦案,化解社會矛盾,希望當事人在今后要持續誠信經營。
松江區檢察院在檢察辦案中,一直主動踐行“楓橋經驗”,牢記以人民為中心,能動履職,讓檢察權在陽光下運行,獲得群眾贊許,本案僅是眾多案件中的一個縮影。今后,松江區檢察院將繼續認真開展公開聽證、公開答復,積極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檢察辦案機制,進一步貫徹全過程人民民主,用心辦好老百姓身邊的“小案”,努力化解社會矛盾,確保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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