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鑒定類型有哪些
一、工傷鑒定類型有哪些
【資料圖】
工傷鑒定類型有如下:
1.勞動能力鑒定,分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程度鑒定,其中對于可以享受生活護理費的應該在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中加以明確,如果結論中未注明的,不予以支付生活護理費.
2.停工留薪期的確認;
3.配置輔助器具的確認;
4.舊傷復發的確認;
5.工傷與非工傷的界定;
6.工亡職工供養親屬的勞動能力鑒定;
7.其他受委托進行的勞動能力鑒定。
二、做了工傷鑒定什么時候出結果
做了工傷鑒定60日內出結果,如遇到專家組出現爭議的情況可延遲30日下達。如單位或受傷職工本人對鑒定結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后,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鑒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托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
三、工傷鑒定什么時候做有效
找法網提醒您,工傷鑒定在事故發生后的一年之內做有效。法律規定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所在單位應當向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申請的,勞動者及其親屬可以在一年內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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