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元可親吻? 莫把“沉浸式消費”玩成“沉淪式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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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浸式體驗,300元1小時”“陪看電影、吃零食、聊天、劇本殺”“不懂規矩勿擾”……近段時間,在一些內容平臺和服務平臺上,出現不少以“桌游助教”“戀愛體驗”等為名進行宣傳的商家,稱可以提供陪聊、陪玩游戲、戀愛體驗等服務,并在詳情頁內展示了大量性感美女圖片,不少為女仆裝。《法治日報》記者近日調查發現,服務內容除了陪聊、陪玩游戲外,有些涉及灰色地帶,其中不乏未成年人參與。(9月6日法治日報)
“沉浸式”越來越成為一個熱詞。沉浸式博物館、沉浸式演藝、沉浸式展覽、沉浸式主題公園……“沉浸式消費”通過多元化的創意內容和沉浸式的表達方式,正在形成消費新熱點。沉浸式消費的“賣點”是提供新奇有趣的體驗,但前提必須是守法守倫。在文旅市場,沉浸式體驗以其獨特的參與性、互動性,融合文旅的故事性、文化性,正次第打開文旅消費新空間,正在與這種沉浸式消費是走在沒有偏離法治和人文的軌道。
記者與一家經營“桌游助教”的商家線上交流時,對方介紹稱,他們提供“朦朧手感服務”和“極致手感服務”,能讓客戶“盡情探索”。甚至有“戀愛體驗館”將“女仆”劃分等級。100元至400元為初級女仆,可陪同玩游戲,允許牽手,擁抱、摟腰等;400元至600元為中級女仆,可進行親吻、撫摸等;700元至800元為高級女仆,可深入摟抱、親吻、喂食等。這算是什么“沉浸式消費”?說它是“沉淪式消費”還差不多。涉事商家稱:店內嚴禁黃賭毒。這簡直是睜著眼說瞎話。
有律師表示,通過對“情感”“娛樂”等進行“陪聊”“陪護”和“陪伴”來換取報酬的行為,屬于典型的“有償陪侍”,是違反《娛樂場所管理條例》規定的行為,應按規定給予處罰。還有律師表示,要警惕這類服務中可能存在的賣淫嫖娼行為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刑法規定。組織未成年人在娛樂場所有償陪侍的行為人則可能觸犯刑法,構成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
對此,除了平臺加強商家入駐的審核管理、監管部門加強對平臺的監管和督促外,相關部門對內容平臺和服務平臺上探索“沉浸式消費”,更要主動給予更多的指導幫助。
內容平臺和服務平臺上的“沉浸式消費”,要通過空間和場景的重構,實現文化和娛樂更加深度的融合,不僅要為用戶提供更豐富的感知體驗,也要為法治治理提供更好的體驗場景,為優秀傳統文化傳承、傳播提供更好的體驗場景。如果缺少法治的支撐,很可能使體驗走向沉淪;如果缺少優秀文化內涵支撐,很可能使體驗變得乏味。
這就說到文創。文創可以腦洞大開、創意玩梗,但創新同樣要有法律和公序良俗的邊界。如何提高內容平臺和服務平臺文創質量,使之用更通俗、現代的表達去傳遞其蘊含的正能量價值觀,與用戶建立更為緊密的連接,則需要各地相關各方積極行動起來,通過出臺鼓勵文創政策、激勵文創人才、舉辦文創大會、文創產品大賽、文創作品展、文創研發培訓等,讓創意點亮美好生活,讓企業能找到真正的文創人才和正確的文創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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