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上訴費由誰承擔,民事案件上訴審理期限
一、民事案件上訴費由誰承擔
民事案件上訴費的承擔需要根據下列情節分別確定:
1.上訴案件撤訴的,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資料圖)
2.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由上訴人負擔;雙方都上訴的由雙方負擔;行政訴訟中,人民法院的第二審判決一并撤銷一審判決和被訴具體行政行為的,一、二審訴訟費用均應由被訴行政機關負擔。
3.當事人一方或雙方都上訴,二審人民法院改判的,除了當事人負擔二審訴訟費用外,二審法院還應相應地變更第一審法院對訴訟費用負擔的決定。
4.上訴案件經調解達成協議的,第一、第二審全部訴訟費用由當事人協商負擔;協商不成的,由二審法院決定。
二、民事案件上訴審理期限
民事案件上訴的審理期限一般是在三個月之內。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三、民事案件上訴法院如何處理
民事案件上訴的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1.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2.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3.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后改判;
4.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找法網提醒您,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后,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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