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基]國泰中證香港內地國有企業ETF發行:基金經理吳中昊、吳向軍共同管理,以老帶新闖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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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國泰中證香港內地國有企業ETF(159519)正式發行,募集期2023-08-14至2023-08-18。業績比較基準:中證香港內地國有企業指數收益率(經估值匯率調整)。
基金經理吳中昊,投資經理年限1.54年,歷任管理基金數13只,在任管理基金數13只,在管基金總規模145.43億元。曾任職于Arrowstreet Capital(美國)。2019年12月加入國泰基金,歷任研究員、基金經理助理。
基金經理吳向軍,投資經理年限10.31年,歷任管理基金數11只,在任管理基金數4只,在管基金總規模4.19億元。。2004年6月至2011年4月在美國Guggenheim Partners工作,歷任研究員,高級研究員,投資經理。2011年5月起加入國泰基金,任基金經理。
此基金屬于股票型基金,理論上其預期收益及預期風險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債券型基金和貨幣市場基金。此基金為指數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復制策略,跟蹤標的指數,其風險收益特征與標的指數所表征的市場組合的風險收益特征相似。此基金可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會面臨港股通機制下因投資環境、投資標的、市場制度以及交易規則等差異帶來的特有風險。此基金可投資境外證券市場,除了需要承擔與境內證券投資基金類似的市場波動風險等一般投資風險之外,此基金還面臨匯率風險等境外證券市場投資所面臨的特別投資風險。
此基金主要投資于標的指數成份股(含存托憑證),備選成份股(含存托憑證)和其他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含港股通標的股票)。此外,為更好地實現投資目標,此基金可參與其他境外市場投資工具和境內市場投資工具投資。境外市場投資工具包括已與中國證監會簽署雙邊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的國家或地區證券監管機構登記注冊的公募基金(包括交易型開放式基金(ETF));已與中國證監會簽署雙邊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的國家或地區證券市場掛牌交易的普通股,優先股,全球存托憑證和美國存托憑證,房地產信托憑證;政府債券,公司債券,可轉換債券,住房按揭支持證券,資產支持證券以及經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國際金融組織發行的證券;銀行存款,可轉讓存單,銀行承兌匯票,銀行票據,商業票據,回購協議,短期政府債券等貨幣市場工具;與固定收益,股權,信用,商品指數,基金等標的物掛鉤的結構性投資產品;遠期合約,互換及經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權證,期權,期貨等金融衍生產品;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此基金可以進行境外證券借貸交易及境外正回購交易,逆回購交易。在投資香港市場時,此基金可通過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境外投資額度或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進行投資。境內市場投資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創業板及其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股票,存托憑證),債券(包括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公開發行的次級債,地方政府債券,政府支持機構債券,中期票據,可轉換債券(含分離交易可轉債),可交換債券,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等),債券回購,資產支持證券,同業存單,銀行存款,股指期貨,貨幣市場工具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此基金可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參與融資及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基金投資于標的指數成份股和備選成份股的資產比例不低于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且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90%,因法律法規的規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或變更投資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相應調整本基金的投資范圍和投資比例規定。
吳中昊在管基金配置信息:
吳向軍業績表現:
吳向軍在管基金配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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