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里揚: 獨立董事關于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占用公司資金、公司對外擔保情況的專項說明和獨立意見
????????????????浙江萬里揚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根據《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
(資料圖)
???????????????????????????《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規則》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
范運作》及《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的要求,作為浙江萬里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簡稱“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的獨立董事,我們認真審議了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
四次會議相關議案,并就相關事項謹發表以下獨立意見:
???一、關于公司關聯方資金占用和對外擔保情況的獨立意見
???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8?號——上市公司資金往來、對外擔保的監管要
求》、
??《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和要求,我們對報告期內(2023
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占用資金的情況和
公司對外擔保情況進行了認真地核查和了解,現將核查情況說明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占用資金的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不存在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的情況。
?(二)公司對外擔保情況
非銀行機構申請綜合授信額度提供人民幣?16?億元的擔保額度。
證合同》,為子公司山東蒙沃變速器有限公司提供擔保,擔保額度為人民幣?1,200
萬元,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有效期自?2022?年?9?月?28?日至?2023?年?9?月?28
日。截至?2023?年?6?月?30?日,實際擔保金額為?0?萬元。
署了《最高額保證合同》,為下屬子公司浙江萬里揚新能源驅動有限公司提供擔保,
擔保額度不超過人民幣?17,550?萬元,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有效期自?2023?年
萬元。
《最高額保證合同》,為下屬子公司浙江萬里揚新能源驅動有限公司提供擔保,擔
保額度不超過人民幣?33,000?萬元,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有效期自?2020?年?6
月?11?日至?2026?年?6?月?11?日。截至?2023?年?6?月?30?日,實際擔保金額為?20,600
萬元。
證合同》,為下屬子公司浙江萬里揚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提供擔保,擔保額度不超
過人民幣10,000萬元,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有效期自2021年9月20日至
證合同》,為下屬子公司浙江萬里揚新能源驅動有限公司提供擔保,擔保額度不
超過人民幣10,000萬元,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有效期自2022年11月7日至
為下屬子公司浙江萬里揚新能源驅動有限公司提供擔保,擔保額度不超過人民幣
揚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向金融機構申請綜合授信額度提供總額不超過人民幣?3.4
億元的擔保額度。
合同》,為參股公司富源飛揚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提供擔保,擔保額度不超過人民
幣?27,000?萬元,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有效期自?2020?年?5?月?14?日至?2024?年
里揚集團有限公司向銀行、非銀行機構申請綜合授信額度提供不超過人民幣?5?億
元的擔保額度。
證合同》,為控股股東萬里揚集團有限公司提供擔保,擔保額度不超過人民幣?1,100
萬元,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有效期自?2020?年?2?月?17?日至?2025?年?1?月?16
日,截至?2023?年?6?月?30?日,實際擔保金額為?950?萬元。
證合同》,為控股股東萬里揚集團有限公司提供擔保,擔保額度不超過人民幣
月?21?日,截至?2023?年?6?月?30?日,實際擔保金額為?7,700?萬元。
證合同》,為控股股東萬里揚集團有限公司提供擔保,擔保額度不超過人民幣?5,000
萬元,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有效期自?2022?年?3?月?25?日至?2024?年?10?月?25
日。截至?2023?年?6?月?30?日,實際擔保金額為?5,000?萬元。
控股股東萬里揚集團有限公司提供擔保,擔保額度不超過人民幣?21,000?萬元,擔
保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有效期自?2022?年?9?月?27?日至?2023?年?9?月?26?日,截至
保證合同》,為控股股東萬里揚集團有限公司提供擔保,擔保額度不超過人民幣
月?15?日,截至?2023?年?6?月?30?日,實際擔保金額為?4,950?萬元。
???截至報告期末(2023?年?6?月?30?日),公司對外擔保余額(不含為合并報表范
圍內的子公司提供的擔保)為?42,524.59?萬元;公司對外擔保余額(含為合并報表
范圍內的子公司提供的擔保)為?94,024.59?萬元,占公司報告期末合并報表凈資產
的比例為?16.09%。
???上述擔保事項已按照《公司法》、
?????????????????《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公司章程》
及《公司對外擔保制度》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規定履行了必要的審議程序,
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對外擔保風險控制制度,充分揭示了對外擔保存在的風險,無
明顯跡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擔保方債務違約而承擔擔保責任。公司對外擔保沒有
損害公司及公司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利益。
???二、關于聘任財務總監的獨立意見
張雷剛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關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
規定,能夠勝任所聘崗位的職責要求,未發現有《公司法》第?146?條規定之情形,
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擔任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之情形。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我們同意聘任張雷剛先生為公司財務總監。
???????????????????????????????獨立董事:黃列群、徐萍平、呂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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