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間上廁所摔傷,法院:算工傷需賠錢
【資料圖】
極目新聞記者 趙貝
通訊員 張穎 涂海燕
實習生 汪旸
工作期間上廁所,因衛生間地面濕滑摔倒,導致左髕骨骨折住院,算工傷嗎?湖北省漢川市人民法院近日受理了一起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案,判定公司承擔部分責任并支付賠償金。
法條鏈接
2022年4月,原告李某在被告某服飾公司務工。當年6月18日,李某在單位務工時中途上廁所,因衛生間地面濕滑摔倒,導致左髕骨骨折,住院治療19天。李某向該公司索賠72000余元。該公司認為此事應由李某負責,雙方就賠償問題一直無法達成一致,李某遂訴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法官及時組織雙方進行調解,但因矛盾突出,未調解成功。2023年4月18日開庭時,被告提出反訴,要求原告返還前期墊付的醫療費20000余元,導致矛盾進一步升級。為化解矛盾,承辦法官采用庭后分開調解模式,多番耐心勸導,釋法明理,并向當事人釋明用人單位的法律責任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條的適用情形,被告作為用人單位,雇員在為其提供勞務過程中受傷,用人單位理應承擔相應責任,而原告在地面濕滑的衛生間沒有盡到合理謹慎注意義務,也有部分責任。
在法官的努力下,雙方均意識到自身應承擔相應責任,決定各退一步,達成協議,公司同意賠償李某部分損失,支付賠償款38313元,李某予以接受,雙方糾紛成功化解。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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