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真格!廣州一起個人房東加價電費被立案查處
【資料圖】
新快報訊 “城中村電費加價”難題如何破解?8月2日,記者從廣州市白云區市場監管局獲悉,該局于近日對一起個人房東違反國家電價政策,加價收取租客電費的違法行為予以立案查處。
據介紹,白云區市場監管局此前接到群眾投訴,反映某房東不執行國家電價政策,以1.28元/度的價格收取其電費。接到投訴后,執法人員當即前往涉訴地址開展調查,因當事人(房東)不在租賃地址居住,現場無法找到當事人,后經多次電話、短信聯系,當事人均未按要求接受調查。隨后,執法人員向投訴人進一步收集證據材料,并通過向供電部門、屬地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等渠道調取有關房東信息,督促責令當事人限期接受調查。
經核查,當事人為個人房產出租的房東,今年5月1日《廣州市供用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實施后,未按照《貫徹執行〈條例〉規范電費收費行為的提醒告知書》自查整改,仍以1.28元/度的價格收取承租人電費,涉嫌違反《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有關規定,且經多次聯系提醒,拒不配合調查。根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十九條有關規定,白云區市場監管局對其進行立案調查處理。
據白云區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5月1日《條例》實施以來,該局聯合鎮街等多個部門,通過各渠道宣貫《條例》,同時督促引導各電費收費主體自查整改,并組織開展全區水電收費專項治理,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605份,警告處罰13宗,立案3宗。
相關背景:
《廣州市供用電條例》今年5月1日正式實施,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國家電價政策加價或者變相加價收取電費”,廣州市市場監管局公開發布告知書,要求有關電費收費主體在6月30日全面完成自查自糾。對惡性加價、惡意加價、屢次拒絕自查自糾的將依法查處,對性質惡劣的予以公開曝光。
市場監管部門提醒:
各電費收費主體(包括但不限于物業經營管理方、出租屋主、轉租人等),不得違反國家電價政策,加收或變相加收電費;不得與電價、電量、電費掛勾或為基數計算,“搭車”收取服務費、管理費、損耗維護費或其他費用,變相提高終端用戶用電成本。非電網供電主體物業公共部位、共用設施和配套設施的運行維護費用等,通過物業費(不得與電價電量電費掛勾計算)、租金或公共收益解決。對水電費惡性加價、惡意加價、屢次拒絕自查自糾的行為將依法查處。
采寫:新快報記者李應華 通訊員吳天來、溫敏華
關鍵詞:
相關文章
精彩推送
聚酯弱基差可能通過盤面下跌修復金十期貨8月2日訊,隨著原油價格的穩步抬升,聚酯端價格被動跟隨上漲,產業鏈利潤難以顯著擴張,基差也出現明顯走弱
聚酯弱基差可能通過盤面下跌修復金十期貨8月2日訊,隨著原油價格的穩步
碧桂園服務(06098)預期上半年綜合收入增至約206.5億-208.5億元 凈利潤約24.76億元至27.52億元
智通財經APP訊,碧桂園服務(06098)公布,預期于2023年上半年該集團將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