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鑒定的程序要求是怎樣的
醫療事故鑒定的程序要求是怎樣的
醫療事故鑒定的程序要求是:
1.委托,醫患雙方當事人共同委托;衛生行政部門交由醫學會組織鑒定的委托;
2.受理,醫鑒辦接到委托書后,進行審核并出具受理通知書,自受理之日起5日內,通知雙方當事人提供鑒定所需的材料;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3.組成鑒定組,醫鑒辦根據事故爭議所涉及的學科,確定專家鑒定組的構成和人數;
4.組織鑒定:醫鑒辦在召開鑒定會前1周內通知醫、患、鑒定專家三方;
5.再次鑒定,任何一方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鑒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原受理申請再次鑒定。
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需要多久
醫療事故鑒定需要45天。醫學會應當自接到當事人提交的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之日起45日內組織鑒定并出具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原受理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的衛生行政部門提出再次鑒定的申請。
三、醫療事故糾紛賠償標準
找法網提醒您,醫療事故糾紛賠償標準如下:
1.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
2.護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陪護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5.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
6.殘疾用具費: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7.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8.被扶養人生活費: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
9.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
10.宿費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
11.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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