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寧全市嚴禁非法養殖蛙類 所有非法蛙類養殖場(戶)7日內自行退養
2023-08-31 17:55:18 來源:騰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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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8月31日消息(記者 張野)“全市范圍內嚴禁非法養殖蛙類,嚴禁非法新建、改建、擴建蛙類養殖場?!?8日,萬寧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嚴禁非法養殖蛙類的通告,以規范該市蛙類養殖,引導蛙類養殖業有序健康發展。
公告明確全市范圍內嚴禁非法養殖蛙類,嚴禁非法新建、改建、擴建蛙類養殖場。屬于普通經濟類的蛙類養殖場(戶)凡是不符合《海南省養殖水域灘涂規劃》《萬寧市養殖水域灘涂規劃》和《萬寧市國土空間規劃》,且未依法辦理設施農業用地備案及建設項目環評手續,或存在養殖廢水直接對外超標排放的蛙類養殖場(戶),需在7日內自行退養,并全面拆除和清理養殖設施。
屬于國家水生野生保護類的蛙類養殖場(戶)凡是不符合《萬寧市國土空間規劃》,且未依法辦理水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許可證、設施農業用地備案、建設項目環評手續,或存在養殖廢水直接對外超標排放的蛙類養殖場(戶),需在7日內自行退養,并全面拆除和清理養殖設施。
通告還公布了相關舉報電話,一旦發現非法養殖蛙類行為,應及時向屬地鎮政府或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水務局、市生態環境局等相關單位舉報(舉報電話:市農業農村局:0898—62222322;市水務局:0898—62222510;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0898—62223455;市生態環境局:0898—62233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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