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真“刑”!往飲料里放飛蟲敲詐商家2.4萬元獲刑1年
王某、金某二人多次往飲品內添加飛蟲后向店家索要錢款共計2.4萬元,到案后將犯罪所得全額退賠。近日,北京朝陽法院依法判決二人犯敲詐勒索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一年,緩刑兩年,罰金各兩萬元。
2022年3月至9月間,被告人王某、金某多次在北京市朝陽區等地,采取往飲品內添加飛蟲方式,并以飲品內有異物,曝光店鋪存在衛生問題等為由威脅某餐飲公司,強行索要錢款,共計2.4 萬元。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2022年10月8日,被告人王某、金某欲再次向某餐飲公司索要2萬元時,因被害單位報警而未果。被告人王某被現場抓獲歸案。被告人金某后自動投案。
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某、金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威脅他人,強行索要錢款,數額較大,二被告人的行為已經構成敲詐勒索罪,依法應予懲處。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王某、金某犯敲詐勒索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鑒于被告人王某、金某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認罪認罰,二人對各自參與共同犯罪的部分全額退賠,且金某系自首,法院依法對王某、金某從輕處罰,并根據全案情節對二被告人宣告緩刑。
綜上,依法判決被告人王某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緩刑二年,罰金二萬元。被告人金某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罰金二萬元。
王某、金某表示不上訴。
法官提示
當下,食品安全問題備受關注。某些不法分子編造、散布虛假的食品問題,利用商家害怕被舉報、媒體曝光造成不良影響的心理,借機敲詐商家。對此法官提醒消費者,一旦出現商品質量、食品安全方面的糾紛可依法維權,切不可動起歪腦筋,借機向商家索要明顯不合理的賠償,甚至故意制造被害假象“碰瓷”商家,這種行為可能構成敲詐勒索、詐騙等罪名,此外,提醒商家,要依法誠信經營,如遇到消費者明顯過高的賠償請求,不可“一賠了之”,有詐騙或者敲詐嫌疑的,應當及時報案。
供稿:朝陽法院
編輯:尚涵霄 肖飛
審核:劉小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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