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暴力信息治理規定(征求意見稿)》: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及時阻斷涉及網絡暴力信息的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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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網絡暴力信息治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定》)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3年8月6日。
《規定》所稱網絡暴力信息,是指通過網絡對個人集中發布的,侮辱謾罵、造謠誹謗、侵犯隱私,以及嚴重影響身心健康的道德綁架、貶低歧視、惡意揣測等違法和不良信息。
在網絡暴力信息處置方面,《規定》要求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發現侮辱謾罵、造謠誹謗、侵犯隱私等網絡暴力信息的,應當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限制傳播等處置措施。對于涉及網絡暴力的不良信息,不得在《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第十一條規定的重點環節呈現,防止網絡暴力信息擴散傳播;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加強對跟帖評論信息內容的管理,及時處置以評論、回復、留言、彈幕、點贊等方式發布、傳播的網絡暴力信息。
同時,《規定》明確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加強對網絡社區版塊、網絡群組的管理,不得在詞條、話題、超話、群組、貼吧等環節集納網絡暴力信息,禁止創建以匿名投稿、隔空喊話等名義發布導向不良等內容的話題版塊和群組賬號;網絡社區版塊、網絡群組的建立者和管理者應當履行管理責任,規范成員網絡行為和信息發布,發現用戶制作、復制、發布、傳播網絡暴力信息的,應當依法依約采取移出群組等管理措施。
此外,《規定》還要求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強化直播和短視頻內容審核,及時阻斷涉及網絡暴力信息的直播,處置含有網絡暴力信息的短視頻。
(文章來源:北京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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