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焦點訊!浙商銀行回應“深圳分行買樓被董事投反對票”:資金不來自于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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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紀經濟報道 記者李愿 北京報道
6月27日,浙商銀行董事會辦公室相關負責人對該行董事會通過的《關于購置深圳分行辦公用房的議案》被一位董事投出反對票一事回復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此次買樓耗用的風險加權資產占配股帶來的風險加權資產增量的比重僅1.5%,且租賃辦公用房也按照租賃期限而不同程度消耗風險加權資產,租賃或購買物業對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影響雖有區別但均在較小范圍之內。同時,購買辦公用房事項在該行內部經過了多輪決策程序,董事會選擇此時審議并公告,主要是商務談判和履約進程方面考慮,與配股進度重合純屬巧合,公告也顯示,買樓所用資金不來自于配股。
“我行高度重視投資者的利益和關切,將認真聽取市場聲音,合理運用寶貴的資本,盤活固定資產存量、嚴格把控增量,聚焦銀行主業,為廣大股東創造可持續的價值回報。”浙商銀行董事會辦公室相關負責人同時表示。
6月25日,浙商銀行發布的公告中,《關于購置深圳分行辦公用房的議案》被一位董事投出反對票,引發廣泛關注。
公告顯示,該行董事胡天高投出了反對票,反對理由:一是從浙商銀行目前實際情況看,資本耗用應優先聚焦于生息資產;二是該辦公用房的買入時機有待商榷。
年報顯示,董事胡天高由股東橫店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提名,該公司持有浙商銀行5.84%的股份。
浙商銀行《關于購買營業辦公用房的公告》披露,該行深圳分行基于業務發展、人員隊伍的逐步擴大,以及長遠發展考慮,經多次現場勘察、比選、研究,擬購置深圳中洲濱海商業中心西塔(1棟A座)第1-21層作為營業辦公用房使用。合計資產購置費用約23.34億元。
“為滿足經營需要,本公司以自有資金購買房屋作為深圳分行營業辦公用房,本次資產購買不涉及關聯交易及同業競爭,亦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告還顯示。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公告的發布正值浙商銀行配股期間。6月26日晚間,該行發布了A股配股結果情況,有效認購占可配售股份總數比例達96.32%,即此次A股配股成功。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統計,在浙商銀行之前,近幾年有且僅有江蘇銀行、寧波銀行、青島銀行成功配股,最終有效配股比例分別為93.12%、99.13%、9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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