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源“法院+網格員”解物業服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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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沁源縣人民法院充分利用多元解紛聯動機制,聯合社區網絡員共同發力,成功調處一起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件,化解了雙方當事人的矛盾糾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
近期,沁源縣人民法院陸續收到30余件涉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件,原告為沁源縣某物業公司,被告為該物業公司服務范圍內的陽光綠苑、怡沁苑、沁化小區等小區部分住戶,原告向法院提出訴求,要求各被告立即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及相應滯納金。
在案件辦理過程中,沁源縣人民法院立案庭經過逐案分析研判,針對該系列案涉案人數多、各被告居住地相對集中的情況,提出了“法院+網格員”進行訴前調解的方案,即發揮網格員化解矛盾糾紛優勢,與法院訴前工作形成積極聯動。在取得觀音坪社區大力支持后,立案庭干警主動出擊,同網格員利用中午、晚上住戶在家的時間,逐戶上門進行走訪,了解住戶未繳納物業費原因以及訴求,耐心“把脈問診”,找準“病根癥結”。經過走訪,他們對掌握的情況進行了匯總分析,業主未繳納物業費原因集中在物業公司未做好日常管理服務、未盡到安全保衛義務以及基礎設施不完善、維修保養不及時等方面。
在此基礎上,立案庭干警聯合網格員多次組織業主代表和物業公司到法院調解室、多元解紛中心、綜治中心法官接待室進行調解,針對走訪掌握的情況向物業公司進行通報并督促整改。同時也向業主代表耐心釋法說理,引導業主走出在物業管理服務中的理解誤區。經過“法院+網格員”大量反復的思想工作,雙方也從最初劍拔弩張到最后握手言和,物業公司最終對業主進行了適當補償和費用減免,并承諾加強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業主全部當場完成了物業費的補繳。
“小”物業關乎“大”民生,沁源縣人民法院將繼續健全多元解紛聯動機制,充分發揮“法院+網格員”的多元解紛合力優勢,努力把物業糾紛一站式、一次性化解在業主家門口,為群眾營造和諧、舒適、幸福的安居環境。(來源:上黨晚報 鄭學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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