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30萬能治好“鬼秤”嗎?網紅在三亞海鮮廣場怒斥“五兩秤”
近日,海南三亞,網名為“鐵頭懲惡揚善”的消費者一行到三亞市天涯區友誼路下崗職工海鮮加工廣場購買海鮮后,用自帶的秤具復秤時發現商家存在短斤缺兩的經營行為,其當場斥責商家“丟三亞人的臉!”
“五兩秤”!一網紅站在海鮮廣場怒吼
“五兩秤!丟三亞人的臉!”
【資料圖】
“沒有處理結果的話,我挑戰你們整個市場一千個商販!”
這位站在海鮮廣場怒吼的男子是來自浙江省杭州市的一名視頻平臺主播。
前些年他在三亞市購買海鮮時被“坑”過,對出租車司機、“摩的”司機與海鮮商戶聯合宰客的手段早有所知,所以此行購買海鮮時多留了個心眼。
7月4日晚,他們一行被出租車和“摩的”帶到三亞市天涯區友誼路下崗職工海鮮加工廣場,在“三亞天涯彭進風海鮮店”購買海鮮,紅花蟹200元/公斤、波士頓龍蝦260元/公斤、瀨尿蝦140元/公斤。他們共購買了559元的紅花蟹、波士頓龍蝦和瀨尿蝦。
付款后,“鐵頭”用自帶的秤具現場當眾復秤,發現每種海鮮都少了將近一半。于是,他站在廣場大喊:“你們無法無天啊!我跑了那么多三亞的海鮮市場,這里是五兩秤!”
商戶同意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退一賠三”,但“鐵頭”并不滿意,認為商戶應該受到處罰:“罰!按頂格處罰!”
在獲得商家賠償后,男子又向監管部門投訴,要求對商戶頂格處罰30萬元。
接到投訴后,市執法人員立即與消費者取得聯系,并趕赴現場開展調查。經調查核實,涉事商戶“三亞天涯彭進風海鮮店”作弊將海鮮稱重塑料筐重量計入賬單結算,存在短斤缺兩的違法經營行為。市執法部門責令該海鮮加工廣場將涉事商戶清退出場,作出對涉事商戶罰款30萬元的處罰;責令該海鮮加工廣場全面停業整頓,并作出對其罰款10萬元的處罰。
該事一時間引起熱議,不少網友覺得大快人心!紛紛為監管部門的重拳出擊點贊。但是也有不少網友提出質疑:網紅說罰多少就罰多少,是否有法律依據?那從法律上該如何看待此事?監管部門對涉事商戶的處罰是否適當?
缺斤短兩屬于欺詐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8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第10條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今日頭條認證律師@安律說法表示,商家“短斤缺兩”的行為既損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也損害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屬于典型的欺詐行為,消費者遇到這種情況,可以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的規定主張退一賠三。
缺斤短兩一般最高處罰3萬元
海南地區最高可處罰50萬元
缺斤短兩也是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監管部門依法可以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針對此類違法行為,各地市監局一般依據《零售商品稱重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處罰。其中,《商品量計量違法行為處罰規定》第5條:“銷售者銷售的定量包裝商品或者零售商品,其實際量與標注量或者實際量與貿易結算量不相符,計量偏差超過《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零售商品稱重計量監督管理辦法》或者國家其它有關規定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處30000元以下罰款。
海南作為自由貿易試驗區,比較特殊,加大了對典型消費欺詐行為的打擊力度。
其中,《海南自由貿易港反消費欺詐規定》第8條,經營者銷售海鮮、水果、旅游特產及其他商品時,使用不合格的計量器具、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將包裝物重量作為商品重量或者以作弊的方式稱量商品,短斤缺兩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對經營者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
情節較重或者社會影響惡劣的,處2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或者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可以處不少于3個月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可見在海南地區,缺斤短兩最高可處罰50萬元,涉事商戶被罰款30萬元并非頂格。
杜絕商家宰客不能靠以罰代管
還需多方合力治理“鬼秤”
自幾個月前美食博主“superB太”探訪成都夜市商家缺斤少兩現象以來,各類相關短視頻層出不窮:10斤海鮮缺3斤,240克的手機在電子秤上顯示300克,9.6斤的榴蓮復秤后只有6.2斤……林林總總,讓消費者觸目驚心。
過去的經驗告訴我們,杜絕商家宰客單純依靠嚴厲罰款是行不通的。以三亞市為例,2016年三亞清退了3家宰客的海鮮商戶,并對海鮮市場進行處罰;2017年,他們還對一家欺客宰客的商家實行了拘留和重罰。然而,多年來,三亞仍有不少不法商家的囂張行徑沒有得到遏制,同時,重罰的手段也不是今年才有的。這表明,簡單靠罰款約束商家行為是遠遠不夠的,還必須加強常態監管,謹防市場監管變成了一場“貓捉老鼠”的游戲。
為切實保障公平公正交易環境,貴州省貴陽市今年3月起在農貿市場開展不誠信商戶黃牌警告試點活動,全年共涉及20家農貿市場,遍布貴陽各大區域。貴陽市盈佳農貿市場工作人員表示,在推行黃牌警告之前,他們一旦發現短斤缺兩現象,首先會進行現場核實宣教,并對攤販進行相關警告處罰,如果遇到再犯的,就會直接上報市場監管部門進行后續處理。“黃牌警告實施后,不僅能夠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也對農貿市場整體經營秩序的規范有很大幫助,目前發現類似情況后,我們會將警告牌直接懸掛在攤位上一周,其間,在觀察其整改情況的同時,交由市場監管部門進行后續處置。”
唯有從根源上改變不法商家尤其是一些流動攤販“一次性生意”和“坑到就是賺到”的想法,守住電子秤“小計量”,方能不斷助力優化營商“大環境”。
(來源 海報新聞 責任編輯 駱璟)
